人不快樂,人有太多煩惱了。而且,煩完一個,又接著一個。這似乎是多數人的境況。


小時候期盼快快長大,長大後卻懷念小時候的快樂。


快樂似乎是個很缺乏的東西,因為好多人在尋求快樂。但是,往往尋找到的,也許是刺激,也許是麻痹,卻不是真正持久的快樂。


羅恩 賀伯特說過:「所有你能尋獲的快樂,都來自於你自己。……他們在追尋某樣東西。好玩的是,他們得先將東西放在那裡,才找得到它呀!這聽起來似乎不可思議,卻是真的。」


這是個非常有意思的一段話。快樂是一種感受,而不是放在哪裡的東西。


我們四處追尋快樂,要求別人給我們快樂,要求週遭環境給我們快樂,這不就等於在乞求家人、愛人、孩子、父母、朋友、同事、老闆、客戶賜予快樂嗎?或者等著政府、景氣、社會、警察、電視、新聞给予我們快樂嗎?這似乎是一件很危險的事,要由別人來決定自己的快樂。


要找到快樂,得先把快樂放在那裡。


這意味著,我們得先在週遭創造出快樂,我們才能感受到快樂。


回想一下,我們快樂的時光,往往都是因為自己創造出值得自己與別人快樂的事。


我們的快樂,是因為看到我們有能力讓別人快樂。


母親最大的快樂,來自於孩子因母愛而快樂成長。


孩子的真正快樂,在於覺得自己有能力讓父母喜悅。


你的成就能夠同時帶給越多人幸福,你就會感到越快樂。


相對的,傷害別人無法為自己帶來快樂,因為我們在我們周遭創造敵意、怨恨、悲傷與痛苦,這樣你能從哪裡感受到真正的快樂呢?


幫助別人,做有價值的事,逐步創造快樂的環境,快樂就會來找我們了。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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