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報載發生好幾起酒後駕車撞死人的事件。為了我們孩子的安全,我想要講一些話。也許不中聽,但是皆為事實。


酒後駕車極易發生事故,因為酒精麻痺了大腦,讓人處於半無意識狀態,所看到的世界都被扭曲了,反應時間也變得很慢。這件事我想幾乎每個成人都知道,政府也已經不斷宣導重罰好幾年。但還是有許多人繼續酒後駕車,原因在於,這純粹是一種個人心靈的偏差錯亂,明知不該做還是繼續做。


酒後駕車的人通常不是臨時喝到酒的,大部分都是預先已知道會喝酒,或安排好去喝酒的。因此,我們可以這樣說,酒後駕車的人是計畫性蓄意殺人或者自殺,差別只在於成不成功而已。酒後駕車肇事絕對不可稱之為「意外」。


酒後駕車者殺的人是誰?他殺的是自己同車的妻子、孩子、好友以及路上別人的孩子、夫妻與父母。


會酒後駕車的人責任感很低,這些人不太在乎自己與別人的生存。你觀察這種人,會發現他的生活有許多的問題,正往毀滅的方面逐步前進。


法律重罰對這種人是沒什麼用的。政府罰越重,取締越嚴,這些人越把它當作一種挑戰遊戲,越想嘗試這樣做。


這些人唯有認知到自己對家人、對別人、對社會的責任時,才會停止這種非生存的行為。


身旁若有酒後駕車習慣的人,建議不要跟他交往,不要跟他結婚生小孩,不要跟他合作生意與事業,不要跟他走得太近。他不會促進你的生存的。


真心愛孩子的人是不會酒後駕車的。不希望再見到有孩子被酒醉駕車者傷害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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