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我們說不要打罵小孩,但不代表就可以放縱溺愛。孩子不是聖人,也會犯錯,也會怠惰,也會有傷害他人的舉止。當孩子做錯事卻一直沒有人予以糾正,等於在眼睜睜看著這個小孩逐步邁向自我毀滅。


孩子的生活必須有適當的紀律。這並非說要隨時準備棍子在旁伺候,或者叨唸不休與辱罵,那是威脅恐嚇,不是紀律。


紀律就如同家庭的法律,要事先告知孩子哪些是可以做的與不可以做的,違犯了之後會有什麼懲處,向孩子清楚說明解釋並且他真的同意之後,才開始貫徹實行。


一種很糟的作法是獨裁式管教,對錯獎懲都是隨父母心情好壞,隨時任意改變。這會給孩子不安全與不穩定感,孩子會起而反抗父母的管教,就如同人民會對抗恣意妄為的獨裁 暴 君與政府一樣。叛逆就是這樣養成的。


相反的,有穩定且明確規範的家庭,孩子反而會擁有更多的自由,不用擔心何時又會「觸犯天威」,莫名奇妙又被修理或挨罵。


只要孩子沒違反規定,就不要管他。這一點很重要。就如同我們沒犯法的話,政府與警察是不能干涉的,這樣人民才會感到自由與安全。


剛開始對孩子要求紀律時,需要有一段適應期,孩子會不習慣,或者想試探看看你是不是玩真的,這時,溫和而堅定地執行事先規定的紀律就是你成功與否的關鍵了。


還有,懲處方式不要用體罰或者辱罵。孩子表現良好,記得一定要給獎勵。


 
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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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文章: 打罵教育  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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