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業周刊
















「人咬狗」社會




本篇文章摘自:第 1136 期
作者:金惟純





 



八八水患後,好像所有人都挨過罵了,只有媒體還沒人罵。我忝為媒體一分子,當然也沒資格罵媒體,倒是很想代表媒體向台灣人民道歉鞠躬三十秒(雖然媒體同業一定反對我的代表性)。

我道歉的理由,只有一個:我認為媒體必須為台灣人集體心念的「由正轉負」負責。這現象由來已久,某種程度上,正是台灣由盛轉衰的主因之一,而在這場空前水患造成數百人死亡之後,媒體的「負向效應」顯得格外怵目驚心。

媒體「負向效應」在台灣氾濫成災,我有「五段論」:一、媒體偏好負面報導;二、想利用媒體者刻意製造負面新聞;三、媒體明知仍甘願被利用;四、利用媒體者得逞,進而帶動效尤;五、台灣人長期受媒體全方位刺激,薰染出負向心念與習氣而不自覺。

套用「古典新聞學」案例,也可舉例這麼說:一、狗咬人不是新聞,人咬狗才是新聞;二、有人假扮「人咬狗」;三、假扮之「人咬狗」常上媒體;四、「人咬狗」開始流行;五、「人咬狗」社會心理形成。

「人咬狗」症候群在台灣大流行從何時開始?我的記憶是:立法院打架。當時我年輕,面對「保守派」質疑,勇於為新聞自由雄辯:「你們都說立法委員愛打架,是因為媒體會報導。請問,如果連立法院打架都不是新聞,那台灣成了什麼樣的社會?要糾正這種惡風,你們應該要問,為什麼愛打架的立委還能當選?這不是媒體所能負責的。」

沒錯,許多事的發生,媒體都無法負責,因為媒體不是主角,「主角」永遠另有其人。但是媒體掌握了「鏡頭」和「旁白」,鏡頭鎖定誰,誰就是主角;旁白說誰壞,誰就好不了。在最極端的案例中,媒體實質上扮演了「導演」的角色,藏在幕後,操控全局,以事件和人物為素材,推出「大賣座」的好戲。「導演」該負什麼責任?比「主角」大、還是小?也許這才是媒體人真正該自問的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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